推动外商投资高质量发展,深圳多举并发乘政策东风

2023-08-23 16:59:25来源:第一财经

2023年8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对“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高投资促进工作水平,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提出众多意见。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不仅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也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此外,对于依靠外资崛起的深圳来说,这些意见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一、紧扣深圳战略定位,推进外商投资发展

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在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下,通过有效利用外商投资来推动经济发展,已成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为将深圳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2019年发布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赋予深圳五个战略定位: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和可持续发展先锋。高质量发展高地的目标要求深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在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意见》第二点表示: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鼓励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能够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加大示范先行先试力度,有序增加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地区,增加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地区,拓宽吸引外资渠道,鼓励外国投资者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投资试点,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健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同时出台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政策措施,以助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法治城市示范需要深圳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见》多条表示,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支持政策;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制定;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探索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这些举措都能够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外资敢进愿进深圳,为深圳经济注入高质量的长足动力。

二、回溯深圳崛起历程,外资助力经济腾飞

深圳于1979年3月建市,1980年8月成立深圳经济特区。深圳经济特区在40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实现了从落后的边陲小镇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大都市的历史性跨越,从经济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性跨越,从以进出口贸易为主到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跨越,创造了世界发展史上的奇迹。这得益于中央政策的支持,深圳经济特区大规模引进境外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不仅在对外交流中发挥积极作用,也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和发展。

1979-1990年是深圳外资引入的早期阶段。深圳在改革开放初期,通过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成功吸引国内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初步构建以电子、电器、通讯等产业为核心的工业体系。外资企业扩大劳动就业机会,解决深圳待业青年和农村多余劳动力的问题,壮大外资市场份额,推动深圳初期的大规模工厂和基建热潮。利用毗邻香港的独特优势,深圳制定外引内联的经济发展战略,利用国外资源、资金和技术,发展“三来一补”业务,积累建设资金,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产业转型升级准备必要的物质基础,成功地吸引一大批履约率高、诚信度好的企业,初步形成外向型经济格局。

1990-2000年是深圳外资蓬勃发展时期。随着外商加大对深圳特区的投资,投资额迅速增长,深圳的对外开放程度和质量实现质的提升,使其成为中国南方地区经济的领军城市。外商投资设厂,明显加快特区经济发展速度,促进出口大幅度增长,为中国带来大量的外汇收入,推动深圳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许多产业通过吸收外来资金,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管理理念,培养出一大批国内领先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为后期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打下良好基础;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供高质量的“硬环境”,其中特别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法治建设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来创造优良的“软环境”。在外向型经济稳步发展的同时,深圳企业开始实现“借船出海”和“造船出海”。1992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实行“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1993年起,深圳进出口贸易总额连年居全国第一。

进入21世纪以来,深圳进入更高质量的全方位外资引入模式。深圳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的力度,加强市场准入,深化现代服务业开放,确保外资企业享有国民待遇,积极探索加入高标准的经贸协议,如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继续发挥进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工作,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促进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动”,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现如今,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我国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的发展,深圳经济特区在对外开放中的“窗口”作用必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外资引领深圳未来,重要方向多点发力

2019年《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指出,深圳未来发展目标:到2025年,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到2035年,深圳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世界领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意见》的印发凸显党中央对外商投资的重视和支持,通过一系列常态化、法治化的新举措,扩大开放水平,为外商投资在新时代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政策保障。未来一段时间,深圳推动外商投资高质量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发力:

一、优化营商环境。《意见》中提到,将确保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保障其平等享受支持政策,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同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的制定。此外,还将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的停居留政策,探索便利化的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管理机制,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的执法检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保障。

二、精准化招商。《意见》支持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拓宽吸引外资的渠道,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截至2023年上半年,深圳的精准招商取得显著成果,涌现出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朗玩株式会社计划设立华南区总部,旨在打造湾区文娱消费的新高地;罗湖代表团前往泰国和新加坡进行招商洽谈,与曼谷在6个领域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与医药健康企业赛诺菲集团达成合作,有助于坪山打造深圳生物医药产业核心集聚区,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核心引擎。同时,外资持续加码,一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加速落地:法雷奥智能制造中心在宝安正式落成,粤港澳大湾区首座嘉佩乐酒店选址深圳,西门子追加投资10亿元,在南山建设全新的研发制造基地,而苹果、肯德基、沃尔玛等知名外资企业也纷纷在深圳开设新店。

三、深化协同发展。与周边城市携手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与周边国家地区实现协同发展,扩大经济合作范围,提升自身综合实力。根据《意见》发布的内容,深圳将进一步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深圳进行再投资,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投资。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简化境外投资促进工作流程,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这将有助于深圳释放出更强大的经济发展活力。

四、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意见》将建立健全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集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深圳市是最早进行QFLP试点的城市之一,自2012年实施QFLP试点以来,深圳市QFLP基金设立数量及规模持续稳定增长,截至2022年10月,其中已吸引外资企业设立QFLP管理企业171家,共发起设立QFLP基金53只,基金规模高达75.5亿美元。接下来,深圳将进一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以促进更高水平的QFLP经济发展。

五、探索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深圳海关最新应用的“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海运标准品分析功能模块,通过整合海关、码头等多维度数据,使得整个通关流程完整展现,让关员全盘了解通关时效情况,让优化通关时间不再困难,让企业、不同监管单位、码头、银行之间高效快速地共享跨境贸易相关数据,形成多单位协作的新型监管模式。未来,国家将继续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在实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制度过程中,试点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动的一般数据清单,建设服务平台,提供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服务。

(王鹏为北京社科院研究员,南昌理工学院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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