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镇街道原子城之声合唱队参加歌曲合唱比赛活动
秋风送爽,伴着丝丝凉意,9月1日,房山区新镇街道原子城之声合唱队代表
兰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
2.申请人已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
3.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3元(含3773元);
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二、提交资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单位承诺所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兰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3)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兰州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等;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7)已取得保障资格的年审家庭需提供上述(1)、(2)、(3)、(5)项及有变更的相关资料。
三、申请程序
(1)个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3)单位统一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上报人员进行复审、公示;
(5)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对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认资格。
信息来源: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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